不出民间所料,马来西亚反貪污委員會主席拿督斯里阿末賽益 (Ahmad Said Hamdan) 於18/07 的说辞果真表达反貪委員會不須為赵明福的喪生負上責任。理由是盘问有关证人的程序已在16/07 3:45am 结束。因此當時死者已不在他們的監管下。
事实上,人民对这种卸责的“官样”陈腔滥调已经熟到会背。反贪委员会自成立以来,员工执法过程中已在民间留下偏袒、失责、粗暴、选择性调查和“欺凌”弱小的印象。由这样的委员会所提供的说辞有谁会相信?
这委员会有什么权力盘诘证人至凌晨 3:45am? 谁有这麽深的不安全感需要动用这种非常手法盘诘证人?事实上,自308以来,类似的不安全感已藉着许多“失常”的形态体现出来。把与民联有关的活动当“暴动”来看待、浪费公款派出过量的警力到不需要有关服务的地方、许多涉贪涉暴的“大鲨巨恶”仍逍遥法外都是其中的实例。
“盗窃来,无非要偷窃、杀害、毁坏。。。”赵明福的生命是在进入设於沙亚南 (Shah Alam) 商业大厦的反貪污委員會總部后被“毁坏”的;赵家的孩子、无辜幼儿的父亲是在那个地方被“窃走”的,“反弹”委员会难以洗脱“涉及毁坏和窃走”的责任。纵虽副总慕尤丁呼吁不要冤枉好人,眼睛雪亮的人民又怎会轻易接受?
光從裂縫照透(賽六十1-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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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來說,我們對光的理解是從黑暗視野。在這視野下,光與暗不能共存:有光便無暗,有暗便無光。例如今日經文說:「黑暗籠罩大地,幽暗遮蓋萬民」(第2
節),使人看不見光,只能在漆黑中生活。然而,上主所代表的光顯現了(第1-2節),驅散黑暗,並照耀在人身上。
光驅走黑暗,是自然界的現象,每日黎明的出現,就是黑暗...
2 week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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