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ugust 2, 2009

前警察总监对警队和乡土的期望

我曾经在30/06/09 的贴文“警员贪污受贿的省思”中表达:“我对爱岗敬业、忠于职守的廉洁警员,仍然保持一定的尊敬。” 前任砂勞越 (Sarawak)警察总监袁悦凌就是其中的一位。

他在02/08/09 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,对不同的议题发表了看法。以下摘录其中的一部分:
  • 谁鼓励他加入警隊馬華公會前主席陳禎祿所说的一番话
  • 对乡土和百姓的执着:“不是每個華人都可以移民,留下來的老百姓怎辦?難道讓他們再加入共產黨,再次搗亂?當年不走(不移民),除了是想「守」著百姓之外,也是對國家仍抱持希望;如今也不全然說失望。值得慶幸的是,現在就連馬來人也會站出來說要公平了。”
  • 对社会合一的憧憬:“當年與共產黨抗爭時,我犧牲了許多同事,為的是社會合一,而不是一個馬來人的國家。
  • 警隊与政治的关系:“現在的警隊受到政治壓迫,影響立場,如果要整頓警隊,先改變政治” “無論是國陣或民聯,警方一定要支持執政黨,但前提是該黨必須依據法律行事。警方只有一個選擇,就是『你遵守法律,我服從你』」
  • 警隊与素质领导:“警隊應招攬一群經驗豐富且正直的前警官,成立一個沒有實權,但可以給予建議的顧問團。這樣,警隊在面對政治壓力時,更能站穩立場。”
  • 警隊与贪污:“靠這些人(貪官)如何能改變警隊、改變社會?要做個真正的警察、成為模範是很辛苦的事情。你看到別人在找錢,政治家在找大錢,自己不是不要錢,但當想到身為警察的責任時,就必須站穩廉正立場。要減少貪污的方法,應由領導層開始。如果最高領導能成為模範,手下多少會受到影響。
  • 警隊与内安法令: “以前,警方用內安法令對付共產黨,但現在警方面對的是複雜的政治,反對黨不是共產黨,警方不能再用內安法令對付反對黨,除非他們(反對黨)的計劃或組織不合法。若反對黨只是與國陣不合,警方需要分析,不能隨意動用內安法令;且政府在政治課題上也不能用內安法令,除非有證據顯示有關人物與恐怖組織勾結。警隊不能停留在緊急狀態框框裡,國家已經改變了,不能隨意搬出內安法令。”
  • 支持國陣或民聯:“一直以來我都是支持國陣,除了在上屆大選,我選了反對黨,是因為我不滿(政府)腐敗、貪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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