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ly 24, 2009

伸张公义--多走一里

经文:马太福音5:38-42


在古代近东的社会,当某人被其他族人所伤,受伤者的同胞会起而杀害致伤者的同胞以报血仇。『以眼还眼--以牙还牙』律法的设定为法官提供判刑的标准(参出19:18)。既然是法官判刑的标准,就不是受伤者或其同胞以暴易暴的权益。


这律法的设定使犯法者得到当受的惩罚,同时也保护致伤者免于承受过分的惩罚(超出受伤者所受的伤害而应受的惩罚)。律法若得以公正施行,公义会得到伸张,恶性的报复循环也以受到限制(參出21:23-25;利24:19-20;申19:15-21)。从这角度看,这律法也是一项恩慈的延伸。


『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』虽是一种恩慈的表达;其背景却仍然是“報复”性的──欠债需偿还。耶穌基督作出另类诠释说:“不要與恶人作对…宽容的多走一里路…”


当耶稣这样诠释时,他 订立了天国的价值观及基督徒伦理的精髓--是以非报复性的精神取代了限制性报复的准则。跟随基督的人在非常时刻,当展现丰厚、圆融、坚忍的操守。


耶稣基督继续阐释:“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另一边也转过去由他打。”另一边的脸如何被打?使用右手的人是以手背来打他人的右脸。按犹太人拉比律法的传统,用手背打他人的脸颊是把双倍的耻辱加在被打者的身上。这是一种狂妄的表达。没有多少人能坦然承受这样的恥辱。耶穌基督的言说表达什么? 在最受耻辱时—

  • 看耶穌基督所受过的恥辱(參赛51:5-7;太26:67-68;27:27-31;彼前2:21-24)
  • 让上帝來申冤(参申32:35)
  • 放下報复的权力。

耶稣基督再说:“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,你就跟他走二里。”在耶穌的时代,罗马帝国的邮政系統是以每一段路按一天的时间来分成几个“邮段”的。每一個邮段,送信人及马都会有饮食的供应(也可能会有马匹的更换)。若欠缺,官員可以強制要求平民提供援助,甚至提供寄宿方便或送信至下一個邮段的服务。因此,犹太人经常会遇到罗马官兵把矛平放在他們的肩上,要求他們提供服务的经验(参太27:32:古利奈人西門被命背负耶穌的十字架)。被他人用矛放在肩上强制替他服务是一种很不好的感受,是我们极不愿意的。


耶稣基督却说:“跟他走二里。”耶稣基督期望门徒孕育不一样的气质和情操:藉着心甘情愿的走不必要走的路,走更远路展现基督、彰显基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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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灵操练


默想创世纪23:12-28


若你是約瑟,你会有何感受?

若你是約瑟,你又有足夠的能力和机会,你会如何對待出卖你的兄长?

我們可以宽恕吗?我們可以“放手”吗?

写一則宽恕或放手的祷告。宽恕和放手是祝福自己的有力行动。

1 comment:

jmsykv said...

老师,已纳入了你的博客,我也有一个博客,名为“学问与自由”,http://jamesyapketvui.blogspot.com.

国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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