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人想上法庭打官司。逼不得已上法庭,是期望法官能秉承行公义、好怜悯的心怀公正聆听、理性分析、客观宣判。口头宣判很容易,白纸黑字的判词却反映了有关法官的训练背景、视野见地和胸怀心术。
自从三位“政治青蛙”有动机的乱跳,成为亲“掴震”团队的代理后,“霹雳州议会”就变成不同层次的法庭中常见的名词。在过程中,有些法官用“过山车”的速度审理某些案件。另一些则用“蜗牛”的速度来审理另一些相关案件。不管是“过山车”抑或是“蜗牛”,百姓关心的是:“书面判词说什么?怎麽说?”
然而,有些以“过山车”速度断案的法官,竟然以比“蜗牛”还慢的速度来书写判词。另一些则还写不出判词。这是否表达有关法官的历练和学养不足以写好有关判词?有其他原因或动机导致他们不能遵守承诺如期写好判词?抑或是,有关法官有难言之隐,难以按着良知的提醒顺畅下笔?
不管答案是什么,都足以让百姓重新问:法庭要来做什么?法官的主要职务是什么?代表公正司法的法官不守承诺会传递怎样的负面信息?纳税人缴纳的血汗钱与公职司法人员的服务成正比吗?在纳闷之间,读了一篇蛮有说理性的论述,与你分享。盼望也能一解你心头的闷。
略谈《尼西亚信经》与《使徒信经》的差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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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次的培训会上,讲员谈到教会的崇拜流程时,感慨的表示大多教会都是诵读《使徒信经》,他却认为使用《尼西亚信经》更加贴切,因为《尼西亚信经》更具“大公性”(或普世性“
ecumenical
”),更能代表普世基督教会的认信。虽然我不认为有改动必要,但相信许多会友不明白为何讲员认为《尼西亚信经》比《使徒信经...
11 hours ag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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